一、民族强制性标准
1. 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》(GB 50497-2019)
实施日期:2020年6月1日起实施,替代原2009版规范。
核心要求:
强制条文包括第3.0.1条(调整监测实施范围)和第8.0.9条(监测预警值设定)。
扩大适用范围至岩体基坑、土岩组合基坑及独特土(如湿陷性黄土、膨胀土)监测。
新增自动化监测、爆破振动监测等技术规定,调整监测频率及精度要求。
2. 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(GB 50202-2018)
实施日期:2018年10月1日。
核心要求:
第5.1.3条为强制性条文,涉及基坑支护工程的验收标准。
强调支护结构、土方开挖、地下水控制等关键环节的质量验收流程。
二、行业标准
1. 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》(JGJ 120系列)
现行有效版本为JGJ 120-2023或地方更新的2025版。
核心要求:
支护结构设计、施工及监测的通用规定;
明确支护类型(如锚杆、土钉墙)的适用条件及安全等级划分。
2. 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)
规范基坑变形监测技巧,包括水平位移、沉降等精度要求。
三、地方及专项规范
1. 《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》(DB45/T 960-2014)
广西地方标准,适用于区域性地质条件下的基坑安全管理。
涵盖基坑设计、施工、监测及应急预案的综合性要求。
2. 《上海市基坑工程管理办法》
强调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,包括地质分析、周边环境评估、支护设计、应急预案等。
四、关键执行要点
1. 监测项目
必测项目:围护墙顶水平/竖向位移、深层水平位移、地下水位、周边建筑变形等。
选测项目:土压力、孔隙水压力、支撑内力等,根据基坑等级调整。
2. 监测点布置
水平位移监测点间距≤20m,每边不少于3个,重点布置在基坑中部及阳角处。
深层位移监测孔深度需嵌入稳定土层,测斜管深度≥1.5倍基坑开挖深度。
3. 施工流程要求
专项方案需包含地质条件分析、支护设计、监测规划、应急预案等。
第三方监测单位需具备资质,监测数据实时反馈并预警。
4. 验收与预警
基坑变形控制值需符合设计要求,如围护墙顶位移报警值一般为0.3%-0.5%基坑深度。
验收需联合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,重点检查支护结构完整性及监测数据达标情况。
五、独特工况补充要求
爆破开挖:需单独制定振动监测方案,频率与爆破作业同步。
独特土层(如湿陷性黄土、膨胀土):需结合地方经验增设防渗、变形控制措施。
建议依据工程地质条件、基坑等级及地方规定综合选用标准,动态调整监测与施工方案。具体条款可参考各规范原文。